(鉴于昨天有读者反馈电脑端文字看不清的原因,所以调整之后再发一遍,很抱歉,因为小编一般只在手机端查看预览的效果....)
有那么一小部分人需代表国家和法律,执行命令结束他人的生命,他们是属于公务人员中的法警。
尽管是执行命令,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和代价,但是“杀人”的行为本身却是可怕的,哪怕是一个恶徒其在即将被处死前的表现或许也是可怜的,很难不引起执行人员的悲悯之心,因此执行死刑的法警往往在心理上受到极大的折磨。
“犯人的宗卷法警也不用看,不需要了解犯人的具体罪行,否则要是遇到连环杀人案这样的恶性案子还好,要是遇到看起来情有可原的罪行,比如杀害不忠的爱人、杀死长期家暴的丈夫,会增加心理负担。
法警执行死刑后,恶心、想吐、失眠、发噩梦、食欲不振、神经衰弱是常见现象,会给他们放假,十天半个月的,需要的话可以做心理辅导,还有一千来块的补贴。有的法警会尽快花掉这个钱,不存起来,按照他们的说法,晦气钱不能留在手里。”(引号文字来源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