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迫症与恐惧症的心理机制和病因学-()
作者:西格蒙德·弗洛伊德
译者:武亦文(精神分析实践者)
我将从对两个断言的挑战开始,在“强迫症”和“恐惧症”症状方面经常重复的两个断言。必须指出的是,第一,它们不能恰当地被归入神经衰弱(neurasthenia)的范畴,因为受这些症状折磨的病人并没有比没有这些症状的人更神经衰弱;第二,我们没有理由把它们视为精神退化的影响,因为在并不比大多数神经症更退化的人们身上发现了它们,因为它们有时会改善,有时,我们甚至确实可以成功地治愈他们。强迫症和恐惧症是两个不同的神经症,有着独特的机制和病因学,我已经在一定数量的案例中成功地证明了这一点,我希望,这在大量的新案例中也可以类似地证明。
关于主体的分类,我建议首先排除一类强烈的强迫症,它除了回忆,即重要事件的不变的图像之外,什么也不是。作为一个例子,我可以引用帕斯卡尔的强迫症:他总是认为他在他的左手上看到一个深渊,“在坐在马车里的他几乎被扔进塞纳河之后”。这样的强迫症和恐惧症,可以称为创伤性的,和歇斯底里的症状相关联。
除去这一类外我们必须区分:(a)真正的强迫症;(b)恐惧症。他们之间的本质区别如下:
每一个强迫症中都有两种成分:(1)一种强加于病人身上的想法;(2)相关的情绪状态。在恐惧症的组别中,这种情绪状态总是“焦虑”中的一种,而在真正的强迫症中,其他的情绪状态,如怀疑、懊悔或愤怒,也可能如焦虑一样出现。我将首先尝试解释值得注意的真正强迫症的心理机制,一个与恐惧症机制截然不同的机制。
I
在许多真正的强迫症中,显而易见,情绪状态是主要的东西,因为这种状态坚持不变,而与之相关的想法却在不断变化。例如,下面引用的案例1中的女孩,某种程度上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感到懊悔——因偷窃、虐待她的姐妹、做假钞等等。怀疑的人会在同时或在连续的时间上有许多怀疑。这是在他们身上保持不变的情绪状态;想法变化了。在另一些案例中,想法,同样似乎也被固定下来,比如案例4:一个女孩带着一种无法理解的憎恨追赶家里的仆人,尽管她不断地改变着个体对象。
现在,对这些案例的仔细的心理学分析表明,情绪状态本身总是合理的。案例1中的女孩,遭受懊悔之苦,对此她有充分的理由;案例3中,那些怀疑自己抵抗诱惑的能力的女人很清楚这是为什么。案例4中,那个憎恨仆人的女孩,有充分的理由抱怨,等等。病理的标志在且只在这两种特征里,(1)情绪状态无限地持续着,(2)相联系的观念不再是恰当的,与强迫症的的病因学相联系的原本观念,而是取代了它的东西,是它的替代物。
这一点的证据是,事实上我们总是可以在病人的既往历史中找到,在强迫症的开端,原本想法被替换了。被替换的想法都有共同的属性;它们与主体拼命想忘记的,性生活中非常痛苦的经历相符合。他只是成功地用另一种与情绪状态不协调的想法取代了不相容(in